沒有規(guī)定限制商標沒下證就不可以使用。在日常產品包裝上,有些產品商標的右上角或右下角標注一個®的符號,或者中文的“注”字,有的商標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標注“TM”。其中®代表的是注冊商標,TM代表的是還沒擁有商標證書的商標。商標申請注冊成功后才能獲得相應的商標權利,可以標®。如果商標未核準注冊你就用“®” 標記的話,屬冒充注冊商標的違法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會制止,限期改正,并予以通報,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
那么商標證書沒拿到手,到底應不應該使用商標呢?
對于這個問題很多商標人看法不盡相同。使用還沒注冊成功的商標,該商標與使用在相同的或類似的商品上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概率極高,可能侵犯他人的商標權或其他在先權利,也有被訴侵權的可能。一旦構成侵權,不管你的本意如何,就會受到處罰,前期的投入付出也隨之付諸東流,影響到企業(yè)的生產經營活動。
但是邊注冊邊使用時商標留下了一些使用證據,形成了一定范圍內的市場知名度。如遇到商標被駁回的情況,在駁回復審中,可能商評委會因為商標已投入使用并具有一定范圍內的市場知名度,從而判定準予商標注冊。
企業(yè)取得商標證書后、擁有該商標的專用權再投入生產使用無疑將不用考慮以上問題了。
對于保守型權利人來說,注冊成功后再使用無疑更安心。但眾所周知商標注冊審查周期長,而市場瞬息萬變如不抓好時機宣傳使用,可能錯失良機。商標注冊之前如檢索全面到位,在注冊過程中使用商標風險也是有限的。
小編認為企業(yè)預先注冊好商標,確定商標權后再使用最好。但如真的時不待我確實需要使用該商標,一要進行細致的商標檢索,最大限度地保證之前沒有相同或者近似商標;二要控制有關該申請中商標的各種投入包裝、宣傳的成本,以防止自己投錢,卻為他人做了嫁衣。在申請注冊期間企業(yè)商標布局是一盤大棋,要下好棋最好咨詢代理機構獲取專業(yè)的指導。